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海关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23-2-10
实施时间: 2023-2-1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8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北京海关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在北京关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的申报工作。
  请北京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条码栏应按照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填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具备条码申报条件的,准确申报条码信息;
  2.当商品没有条码时,填“无”;
  3.不具备条码申报条件的或因其他原因暂不申报条码的,“条码”字段“留空”,不能填写无关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关
  2023年2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沈阳海关公告20 2023/2/10
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商贸发[2024]12 2024/6/8
哈尔滨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的 2024/1/17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 冀税提案字[202 2024/4/1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快 川商贸创[2022] 2022/4/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 渝府办发[2023] 2023/12/4
青岛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试运行的 青岛海关公告20 2023/9/4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海南跨境电商合规经营健康 2021/11/19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 皖税函[2024]11 2024/5/3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温13 20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