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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自荐和推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评协[2023]3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5-23
实施时间: 2023-5-23
法规类型: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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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评估机构:
  根据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协会将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进行更新完善,请各机构组织开展自荐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聘任的检查人才库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5 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二)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熟悉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理论和实务或具有其他专业特长;
  (三)职业道德良好,最近三年无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保证按时参加检查前培训和全部检查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检查工作,一般年龄在 60 岁以下。
  二、检查人才库的选拔采取评估师自荐和机构推荐的形式。
  三、每个机构推荐不超过3人,请填写《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四、自荐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xlsx
  联系人:
  王一凡(电话:64163542;邮箱:784829763@qq.com)
  管平(电话:64163487;邮箱:guanping5653@163.com)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5月23日

相关附件:
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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