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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23
实施时间: 2023-5-2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甘肃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49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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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厅),各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扎实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编报工作。各市州、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市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以报促建” “以评促改”工作机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形成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和编报情况分析总结三项书面材料,作为内控报告的佐证材料进行提交。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报告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根据2022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报告。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2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各市州、各部门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控报告的编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对核查发现报告内容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要求以及同口径数据差异超标的单位内控报告予以退回,责令编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后再行上报。省财政厅将对各市州、各部门报送的汇总报告进行审核,对未认真开展审核检查的市州(部门)汇总内控报告将予以退回,责令相关市州(部门)进行整改后再行上报。
  (三)强化分析应用,做好问题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根据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和核查情况,各市州、各部门应当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督促所属单位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四)落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规定。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方式。此次编报采取网络版报送,各单位通过省财政厅统一报表平台(http://125.74.7.12:7001)上的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编报工作。
  (二)报送要求。各市州应当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省直各部门应当于7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省直各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垂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垂直管理要求,审核并汇总本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编报资料。各市州、各单位可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等编报资料。
  (二)编报业务培训安排。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业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形式,在省财政厅官网“甘肃会计”栏目发布培训视频。培训视频下载学习时间:5月25日--7月15日。
  (三)咨询答疑。
  省财政厅通过“政府会计则制度解释答疑微信群”在线开展内控报告编报业务答疑,答疑时间5月25日— 7月15日。
  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何文亮:17789600823
  赵彦军:17789662497
  内控业务咨询联系人:张晓燕:18919876331
  柴莉莉:15809462771
  (四)总结评价。省财政厅将对各市州、各部门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评价,结合各市州、各部门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内部控制报告核查评价情况,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省财政厅联系人:刘士霆、岳翎
  联系电话:0931-8891090、8891030
  甘肃省财政厅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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