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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23]117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4-28
实施时间: 2023-4-28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1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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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会员对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管理,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并做好相关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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