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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23]1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4-17
实施时间: 2023-4-1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80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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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8号)要求,我会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持续整治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二、工作方式
  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损害行业形象,扰乱行业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会将以是否专职执业为标准继续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的整治力度,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并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专项整治,同时防范清理后违规重新注册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4月18日至28日。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本所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各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清理整顿,将未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填写提交《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表》,并提交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5月4日至7月15日。
  我会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本次挂名执业行为检查与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相结合,我会将根据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以及各注册会计师的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存放、业务报告出具等情况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公告阶段。时间安排:2023年8月31日之前。
  我会将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并将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协会应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抓好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和情况,需及时向我会报告。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对存在挂名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应清尽清。
  (三)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收到的违法违规线索,我会将及时核实查处。
  联系人:省注协会员部 李巧梅
  联系电话:0731-85165268
  电子邮箱:1208049037@qq.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14房,邮编:410015。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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