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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2-9
实施时间: 2023-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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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在我市税务系统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制定本年度“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接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
  1.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多渠道开展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深入分析意见建议,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
  2.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探索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梳理分析办税缴费行为习惯,根据行为习惯变化特点不断优化调整服务策略,探索创新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
  3.分类开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实施清单式服务,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4.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做好政策宣传和退税辅导,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5.结合济南实际,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
  6.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制定济南市补链助企工作方案,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进一步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重点抓好“筛、问、推、牵”四个环节,注重与外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展困难或需求企业“获客”方式,增强补链助企工作的主动性。
  7.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
  8.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按照总局省局试点安排,积极探索智能咨询和办税服务新模式,拓展“远程问办”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
  (四)智能办税提速。
  9.统筹调配资源使用,做好可信身份账户体系基础环境准备各项工作,推进全国统一的税务可信身份账户在济南的应用和推广。
  10.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进行软件升级,强化税库银合作,做好系统保障,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
  11.按照济南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在试点城市(济南)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试点地区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五)精简流程提级。
  12.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
  13.完善政府部门数据交换机制,依托政府公共信息交换渠道,自动获取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信息,实现营业执照变更信息的实时交换与数据传递,探索实现登记变更信息的同步智能化办理。优化提醒告知服务,及时通过微信、电子税务局APP、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短信等渠道精准告知纳税人及税源管理单位有关办理结果和相关后续业务提醒。
  14.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配合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做好数据的汇聚支持,规范开展数据共享,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六)规范执法提升。
  15.编制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操作指引,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6.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落实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及时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推送提醒,帮助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在2023年3月或9月提供便捷、高效的复评申请服务。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便利化查询服务。
  17.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信用风险预警提醒,强化信用政策宣传辅导,拓展分级分类服务,加强信用奖惩力度,联合发改委、民营经济局等部门开展济南市纳税信用等级提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对标对表,推动各项措施及时出台;市局相关处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按季度报送各项措施推进情况,促进全市交流互鉴;各区县税务机关要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确保“春风行动”措施落实见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鼓励各区县税务机关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同时每周报送市局纳税服务处,积极为全国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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