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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27
实施时间: 2023-3-27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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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用人单位: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58号)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3号)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集中受理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用人单位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1)。
  (一)线上申报办理
  用人单位可用单位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按比例就业”,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系统网报端进行申报。申报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残疾人职工信息(填报字段参照附件2)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系统将自动生成审核结果。用人单位如对系统生成的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后待各区县残联人工审核确认。
  (二)线下申报办理
  用人单位也可携带以下材料分别在湖州市及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湖州市用人单位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附件2);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证明之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5.对公账号上年度1-12月期间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单;
  6.上年度1-12月期间残疾人职工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上年度1-12月期间残疾人职工在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8.用人单位存在劳务派遣残疾人用工情况且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将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本单位实际用工的,除提供以上1-7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4)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
  9.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时除按要求提供以上1-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5)。
  以上材料中的表格均可登录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线下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劳务派遣单位于4月20日前通过现场办理方式报备本单位残疾人用工情况,包括接收单位和派遣残疾人信息,以及本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电子认定书。
  五、联系方式
  1.南太湖新区及直属单位(湖州第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单位):湖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77号201室。咨询电话:0572-2188052、2121423。
  2.吴兴区(吴兴区税务分局纳税单位):吴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吴兴区苕溪东路174号。咨询电话:0572-2061307。
  3.南浔区(南浔区税务分局纳税单位):南浔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咨询电话:0572-3010775。
  4.德清县:德清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德清县政府D楼306(武康千秋东街1号)。咨询电话:0572-8074421。
  5.长兴县:长兴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安路330号。咨询电话:0572-6023972。
  6.安吉县:安吉县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长运路1号。咨询电话:0572-5223626。
  附件1 业务流程图.docx.docx
  附件2 《湖州市用人单位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3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 《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docx
  附件5 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docx
  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业务流程图.docx    
附件2 《湖州市用人单位2022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docx    
附件5+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2)年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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