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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4-17
实施时间: 2023-4-1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136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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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8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充分认识挂名注册会计师严重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通过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切实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推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特、做专做精,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工作的重点
  持续整治注册会计师将执业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照整治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严谨负责、如实填报《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自查统计表》(附件1),注册会计师申请注销注册的,提交《江苏省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件2),如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须同时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前上报各市注协,由各市注协汇总上报省注协;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上报省注协注册科。对有漏报、虚报、瞒报自查情况者,将按照行业自律惩戒办法从严处理。
  (二)省市注协组织检查。省市注协将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结合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存放、业务报告出具等情况开展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挂名执业嫌疑的,提请税务部门协助核验有关情况。
  (三)处理处罚。省注协针对任职资格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并将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此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省注协将主动加强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的沟通协调,建立经常化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形成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的监管合力。
  (二)突出整治常态化。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每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同时防范清理后违规重新注册的情形,并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四)纳入诚信管理档案。对涉嫌兼职、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一经核实查处后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证书、印章,并将相关处理处罚结果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纳入行业诚信记录。
  举报电话:025-83633934、83633935
  邮  箱:jszc@cicpa.org.cn,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704室。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1.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自查统计表.doc    
2.江苏省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doc    
3.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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