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税函[2021]10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6-3
实施时间: 2021-6-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9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李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资源型财政困难县支持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主要是关于“完善石油开发费征管机制”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部分省立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陕财办税﹝2020﹞18号)精神,石油开发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目前,履行征收职责的主要是延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新的征收职责划转后,征收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与财政、延长石油等单位沟通协商,按照文件规定征收模式进行。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促力度,要求主管税务部门定期对石油开发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对未按规定欠缴未缴的及时进行催报催缴,并定期将征缴情况及欠缴未缴信息传递至同级财政部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今后,如您有税费方面的意见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6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9号建 闽地税函[2016] 2016/3/25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836号建议的答复 财税函[2017]70 2017/7/1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3号建议 闽地税函[2016] 2016/4/13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90号 2022/7/29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第十三次人民 2022/4/7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 2023/5/4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 2022/2/22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324号建议的答复 财预函[2019]10 2019/7/9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对省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第6017号建议的 2017/11/6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301号建议的答复 财税函[2017]13 201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