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股票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支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3]65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3-20
实施时间: 2023-3-20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科创板自律委行业倡导建议的衔接安排。为促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业平稳发行,防范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自律委建议借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经验,复制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倡议安排,适用于主板、科创板证券发行承销活动,并提出行业倡导建议(详见附件)。
  对于自律委做出的行业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表示尊重与支持,并呼吁市场各方共同遵守,规范理性开展业务活动,支持主板、科创板证券发行承销工作平稳有序。本所将在发行承销过程监管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遵守行业倡导建议的有关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本所于2019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转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初期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的通知》(上证函〔2019〕936号)、2020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转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证券公司优化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工作行业倡导建议〉的通知》(上证函〔2020〕2269号)和2021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转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行业倡导建议〉的通知》(上证函〔2021〕159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支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支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 2023/2/1
关于发布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 中证协发[2021] 2021/1/26
关于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上证公告[2023] 2023/2/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证上[2023]11 2023/2/17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 深证上[2023]22 2023/3/24
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 2018/2/25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 2024/4/12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 上证公告[2021] 2021/8/20
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 北证公告[2023] 2023/2/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 深证上[2023]10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