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府办函[2021]6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8-27
实施时间: 2021-8-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10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促进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行业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成品油交易市场竞争秩序,根据省工作部署要求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是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以实时采集加油明细数据和加油机泵码数据为核心,对加油站经营和涉税信息进行多维度、智能化分析与管理的信息系统。
  二、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安装燃油加油机的加油站均须安装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
  三、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均不收费。加油站经营单位(包括加油机厂商和加油机业务系统开发商)应配合该系统的安装、使用、升级和维护。
  四、广州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做好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的推广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辽宁省加油站 沈国税征字[199 1998/7/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石化巴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所属 川国税函[2012] 2012/4/1
关于纳税人转让加油站房地产有关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确认 税总函[2017]51 2017/12/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2] 2002/9/3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 津国税流[2002] 2002/6/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 鄂国税发[2004] 2004/1/1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税收管理暂 琼国税函[2005] 2005/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站审批工作的 2012/5/23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 豫国税发[2002] 2002/4/1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大型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税收进行专 冀国税函[2001] 200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