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府办函[2019]39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9-3-22
实施时间: 2019-3-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12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扭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率先对接国际先进营商规则,强化从企业需求出发的价值取向,聚焦企业和群众最关切的环节,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最核心的要素,解决我市营商环境最突出的问题,着力减流程、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
  目标:2019年将全市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2.5个工作日内,2020年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
  举措:
  1.全面提升开办企业时效。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并行办理”,优化部门间数据联动共享,实行线上线下“全渠道”快速商事登记、“全网办”刻章备案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式,推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全覆盖。
  2.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动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改革,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3.创新商事登记模式。在黄埔区试点“区块链+商事服务”模式,探索打造共享式登记模式。在有条件的区复制推广“越秀区实现企业开办最快一天”的典型经验做法。在自贸区南沙片区深化“一照一码走天下”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牵头市领导:黎明。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税务局,黄埔区、南沙区政府配合)
  (二)办理建筑许可。
  目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控制在22—50个工作日内。
  举措: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五个一”审批体系,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技术审查时限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技术审查时限控制在22—50个工作日内。动态调整完善审批系统,实施“全程免费代办服务”,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牵头市领导:马文田。责任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园林局、水务局配合)
  (三)不动产登记。
  目标:2019年3月底前实现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一般抵押登记业务当日办结,2019年6月底前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其余业务4个工作日内办结。
  举措:
  5.减少登记环节。按照“签订合同与申请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两个环节,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电子权证后,审核登簿与缮发证书同时办理)。设置企业服务部门(窗口),建立服务总部企业、优质企业绿色通道,专岗专责对接涉企业务。
  6.减少申请资料。凡属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料,原则上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实现所有信息资料实时共享。推进“一表”申请,企业可以单凭申请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推广“e登记”服务,扩大网上申办业务范围,实现办理抵押登记“零跑动”。协同供电、供水、供气、税务、户政等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税务+民生服务”一体化服务专窗,共享信息数据,整合线上平台,避免企业、群众“来回跑”“多头跑”。
  7.实行容缺受理。企业或代理人书面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欠缺资料的(涉及权属争议的除外),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先行容缺受理。
  (牵头市领导:马文田。责任分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税务局配合)
  (四)缴纳税费。
  目标:纳税人办税资料再精简25%以上,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新办企业税务信息确认和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纳税时间压缩至130小时。
  举措:
  8.提升税费缴纳便利化水平。制定7大类555项涉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简化办税流程。推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键申报”,实现发票数据自动汇总和申报表数据自动生成。健全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0项非税收入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推广“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实现发票使用全免费、管理自动化。丰富微信“税务企业号”点对点精准推送功能,快速响应企业的涉税诉求和办税疑难。
  9.降低企业纳税负担。全力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政策,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按照50%的最高幅度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10.降低企业缴费费率和比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14%规定,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30%,延长用人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8%降低为6.5%政策期限。企业可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牵头市领导:陈志英。责任分工:广州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
  (五)跨境贸易。
  目标:将进口边境合规时间降至40小时,费用降至332美元;单证合规时间降至8—12小时,费用降至110美元。将出口边境合规时间降至16—18小时,费用降至285美元;单证合规时间降至6—8小时,费用降至76美元。实现机场、港口口岸全年“7×24”小时常态化通关。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
  举措:
  11.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拓展和升级“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领域向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延伸,2019年底前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等申报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加快智慧海港、智慧空港建设,整合相关物流通关监管系统,推动口岸通关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深化“三互”大通关改革,推动监管场地、设施共享共用。完善港口口岸24小时通关模式,优化出口方向“厂港联动”“场港一体”业务流程,扩大试点范围,实现企业跨境贸易全天候通关。
  12.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作业水平,公示口岸通关流程、环节、时限和所需单证。加强口岸通关时效评估系统应用,实现口岸监管部门和经营单位、货主及报关、货代、船代等企业协同作业。推广“提前申报”模式,推行“先验放后检测”监管方式,推进进出境运输工具一次性联合检查,加快建设全流程“线上海关”。
  13.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全面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深化全市港口口岸和机场口岸实施免除查验无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免除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降低集装箱班轮引航费。推动降低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14.推进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创新。与港澳加强溯源、采信、检验检测、认证许可等互认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水上货运巴士”,整合内外贸同船、进出口同船、驳船水运中转和内贸跨境运输等多种水路运输模式,固定航线和航次,实现多港停靠、随装随卸、24小时通航。
  (牵头市领导:陈志英。责任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南沙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港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港集团配合)
  (六)获得电力。
  目标:优化供电企业报装流程,电力接入办理时间高压电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低压电不超过3个工作日。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总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公告范围内的高压电外线工程、用电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下的低压电实现接电“零审批、零成本、零跑动”。全市中心城区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
  举措:
  15.提升用电报装服务水平。申请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立项文件、物业权属证明或街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可供电证明等任一文件即可报装用电。将高压电报装程序精简为“业务受理”“方案答复”“竣工装表”3个环节,低压电报装程序精简为“用电申请”“勘察装表”2个环节。推行“互联网+用电报装”服务,主动公示报装和电价实施信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实现用电业务办理“一次都不跑”。
  16.优化接入外线工程审批。破解接入外线工程报建手续多、周期长、审批效率低的难题,将规划许可办理时限、交通疏解审核意见办理时限分别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开挖许可办理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内,绿化工程审批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水利工程审批办理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内。
  17.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受理业务,推送至对应政府审批部门并汇总审批结果。建设“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同步审批”的网上并联审批机制。加强审批办理跟踪和记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8.实行“信任审批、全程管控”。公布公共设施报装和报建领域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清单,对于实行承诺制信任审批的事项,允许申请人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即可获得审批,事后在规定期限内交齐全部审批要件。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背信用承诺的失信企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牵头市领导:陈志英。责任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广州供电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园林局、水务局,各相关区政府配合)
  (七)获得用水。
  目标:优化供水企业报装流程,有外线工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办理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用水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总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
  举措:
  19.参照“获得电力”改革,优化用水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实行“信任审批、全程管控”。精简和规范全市各供水企业报装服务程序,报装流程精简为“受理报装”“方案答复”“竣工装表”3个环节,申请材料精简为“身份证明材料”“可供水证明”。提升用水报装服务水平,供水企业委派客服专员,提供技术咨询和报装协调服务,在土地出让时提供用水连接技术指标清单,推动用地受让单位实施的供水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完工、同步供应。推行网上申报服务,办理用水业务“少跑”,甚至“零跑”。
  (牵头市领导:马文田。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水投集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园林局,各相关区政府,各供水企业配合)
  (八)获得用气。
  目标:优化供气企业报装流程,有外线工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办理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燃气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总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
  举措:
  20.参照“获得电力”改革,优化燃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实行“信任审批、全程管控”。精简和规范全市各供气企业报装服务程序,报装流程精简为“用气申报”“验收通气”2个环节,申请材料精简为“身份证明材料”“可供气证明”。探索建立公示开挖范围和施工周期内的燃气外线工程事项免审批机制。从严审核定价成本,严格控制利润水平,降低城镇管道天然气输配气价格。
  (牵头市领导:杨江华。责任分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广州燃气集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园林局,各相关区政府配合)
  (九)获得信贷。
  目标:优化金融信贷环境,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举措:
  21.设立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市财政3年共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等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业务并给予风险补偿。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规模,拓宽资金池受益企业范围,力争2019年内合作银行翻番、发放贷款累计超120亿元。
  22.建立市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形式以及联合担保、再担保业务合作方式,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新设立和新增资的区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市财政按不超过区财政出资额40%的比例配资,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23.建设推广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平台,逐步实现用电、用水、用气等涉企信息接入,为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授信提供支持。推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为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和动产融资提供有力支持。
  (牵头市领导:陈志英。责任分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各相关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在穗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十)知识产权保护。
  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建立衔接配套、相融互补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全方位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建“对标国际、引领全国、服务湾区”的知识产权强市。
  举措:
  24.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司法保护主导地位,大力压缩立案、审判期限,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和适用技术调查官制度、举证妨碍规则、诉讼禁令等,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细化司法保护、行政监管、商事仲裁、专业调解间的协调与衔接,在全市范围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立案标准,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则。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探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执法机制对接,推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广州各类维权机构功能,整合咨询引导、纠纷调解、鉴定评估、侵权分析、监测预警等全方位服务资源,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维权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健全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
  25.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优化专利资助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专利创造工作,提升国际专利拥有量。实施专利强企工程,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小微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扶持,加强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的资助力度。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定期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支持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州品牌。
  26.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进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便利化,提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服务,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3个和5个工作日内。高标准建设中新知识城知识产权服务园区和越秀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引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评估、运营等机构,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业态。扩大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资规模,重点投向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助推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多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融资工作,建立银行、保险、财政分担风险的专利质押融资机制。
  (牵头市领导:黎明。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版权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仲裁委,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越秀区、南沙区政府配合)
  (十一)打造“智慧政务”平台。
  目标:在“数字政府”建设的框架下,逐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建成纵横全覆盖、服务全渠道、事项全标准、内容全方位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2019年底建成政务数据高度共享、涉企审批事项高度整合、政务服务各环节与所需数据高度对接的“智慧政务”平台。
  举措:
  27.建成“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的总门户。整合各部门现有政务服务系统,重点推动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通关贸易等事项并联审批,推行集网上申办、网上审批、快递送达于一体的“零跑动”审批服务。2019年4月底前实现电、水、气线性工程联合审批落地,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全面整合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市政、水务等涉企审批事项。2019年底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真正做到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
  28.加快推动“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窗口”为“一窗口”,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模式,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
  29.实现“信用奖惩、一键搞定”。将信用信息查询、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各部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业务流程中。2019年底前实现自动推送信用核查信息、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自动汇集反馈实施情况的“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牵头市领导:陈志英。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配合)
  (十二)推动广州高新区(黄埔区)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改革重点示范区。
  目标:率先建立区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接港澳投资贸易规则,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示范区,聚集创新要素,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创国家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举措:
  30.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数字政府”服务,实现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推行信任筹建服务,允许企业先行开展进场围蔽、土方外运、申报临水临电等工作。实现1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实行“企业开办无费区”,为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印章、营业执照及税务发票邮寄、工商登记材料复印、营业执照作废公告等服务。提速发票业务,优化升级全国首个电子发票区块链平台“税链”。实行“一门式”政策兑现,在全国首推政策兑现公开承诺限时办结制,全流程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34个工作日。
  31.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参与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规划建设人类细胞谱系等大科学研究设施,推动建设中科院太赫兹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在广州知识城高标准规划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建设广州科学城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32.打造一流的要素供给环境。开展全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加快广州知识城增量配电改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筹布局“人才服务专窗”,为人才集中办理优先落户、父母养老、子女入学等事项。
  33.打造一流的对外开放环境。推动港澳科研、人才、金融和专业服务等优势资源与广州高新区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建设知识城粤港澳大湾区知识创造示范区、科学城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创新先行区、黄埔港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创新区、生物岛粤港澳大湾区生命科学合作区。
  (牵头市领导:周亚伟。责任分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牵头)
  (十三)推动自贸区南沙片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高地。
  目标: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优势,打造营商环境改革特区,建设成为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举措:
  3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推动符合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子税务等领域应用,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建设企业合格假定监管示范区。优化银行开户流程,实行企业办证“6+X”模式,实现营业执照与“章、银、税、金、保”等1日办结。
  35.提升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加强与香港口岸监管信息互认,建立与香港船舶货物往来便利通关模式。建立港口集装箱生产作业时限标准,实现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建立实体化全球质量溯源中心,依托“智慧海关(检验检疫)”平台建立进出口商品溯源体系,积极拓展可追溯商品种类。
  36.营造更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人工智能+”审批、“多图联审”“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建立断电保险赔偿机制,推广全国首款电力服务保险“电能保”。深化自主有税申报、复杂涉税事项税收事先裁定、代开发票零跑动等便利化举措。
  37.营造更公平的法治化环境。积极引进粤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推进自贸区公证处拓展涉外商事公证业务。成立广东南沙自贸区外国(地区)法律查明中心,建立香港、内地法律互查机制。加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运营方面的国际合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
  (牵头市领导:蔡朝林。责任分工: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牵头)
  三、保障措施
  38.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由市司法局牵头,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开展专题研究,在总结《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依法组〔2017〕2号)实施绩效的基础上,会同市法院等单位适时修订完善,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样本”。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围绕“劳动力市场监管”开展专题研究,出台专项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全市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规模等情况进行摸查,制定提升我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质量的专项方案,并会同市财政局围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开展专题研究。各部门要积极对标先进,开展前沿探索,推动上述专题研究形成制度性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9.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各项措施的统筹落实,各项任务均由分管市领导牵头,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各牵头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工作的时序进度和目标节点,狠抓落实。各区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聚焦“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挂账整改。市发展改革委要制定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加强问效督办,及时汇总各部门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本措施印发实施3个月内两周一报、3个月后每月一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跟进各项举措推进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40.坚持企业需求导向。将市场主体的期盼和诉求作为推进改革的首要目标,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改革的首要标准。设立多种形式的营商环境咨询、投诉、建议平台,畅通反馈渠道,专人负责收集企业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真正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以优质的服务让广州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41.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各部门要从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出发,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即来即办、网上审批、上门服务、联合审批、容缺受理等类别逐项确定办理方式和流程,制定公布“一站式审批”标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标准不明、流程不优、缺乏透明性和可预期性的问题,彰显“广州速度”“广州效率”。
  4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分类监管”的原则,构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强化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联合激励惩戒等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营造包容普惠创新的市场氛围。
  43.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窗,一窗展示各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成果、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公开各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向企业和群众及时推介,实现各项制度文件一键可查,提升政策可及性。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 川办发[2022]7号 2022/1/1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营 内政办发[2022] 2022/10/15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1/11/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助 浙经信运行[202 2023/7/26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 鲁政办字[2021] 2021/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 桂政办发[2022] 2022/6/17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关于 鲁市监发[2020] 2020/5/10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 2019/11/7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对标国务院营商环境 津政办规[2022] 2022/3/2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压缩办税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