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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公告2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2
实施时间: 2023-3-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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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盐池县慈善协会
  以上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3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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