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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评协[2023]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3-1
实施时间: 2023-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15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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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协会、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会员年检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登记在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以下简称资产评估师),以及机构所有合伙人或股东。
  (二)年检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按规定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8.是否缴纳会员会费;
  9.是否按规定报送或者更新诚信信息;
  10.中评协及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年检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应提交的材料
  (1)《资产评估师及已备案的其他评估从业人员一览表》(附件3),填写参加年检的所有人员,含非评估师合伙人或股东(列在最前面)及其他评估师;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4);
  (3)《资产评估师2022年信用信息申报表》(附件5);
  (4)《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登记表》(附件6);
  (5)有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可网上查询截图)、退休证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6)社保账户查询清单(退休人员除外)。
  2.市州协会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工作报告;
  (2)《不符合年检规定的资产评估师情况统计表》(附件8);
  (3)所辖资产评估机构报送的年检材料。
  (四)年检程序
  1.完善个人信息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修改完善本人身份证号码(15位升级18位)、政治面貌、学历和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
  2.年检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省直资产评估机构、协会代管人员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5日;市州协会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20日。
  (2)报送方式:省直资产评估机构、协会代管人员年检材料直接上报省评协;市州协会所辖的资产评估机构年检材料上报市州协会,市州协会审核后再汇总上报省评协。
  3.年检结果公告
  2023年4月30日前,对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及合伙人或股东在协会网站(https://www.hnicpa.cn/)进行公告。
  (五)年检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师,将不予通过年检,并依据规定取消执业会员资格,收回资产评估师印鉴: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自行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3)受到刑事处罚;
  (4)不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5)在申请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6)自愿申请取消执业会员资格;
  (7)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师,暂缓通过年检:
  (1)未按期缴纳会员会费;
  (2)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本人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4)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间;
  (5)协会代管人员(代管期限连续未超过12个月);
  (6)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
  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
  (一)信息报备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我省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信息报备内容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或《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
  2.《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附件7);
  3.《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表》(附件9);
  4.《资产评估机构党员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基本情况表》(附件10)。
  (三)信息报备报送
  与年检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地点一致。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协会、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并按时报送材料。
  (二)填报材料时,如需资产评估师、机构负责人签字的,须由本人签字。
  (三)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在年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业惩戒或相关处理。
  (四)材料报送时,应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并发送电子版(表格Word版、其他材料扫描pdf版)至邮箱(后附)。电子版需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名称为机构名称。
  四、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资产评估师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开展,负责此项工作的办事人员可加入“湖南注协评协工作群”(QQ群号:12932907),申请加入时请注明“机构名称+姓名”。
  (二)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陈超政
  联系电话:0731-85165007
  电子邮箱:651455498@qq.com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14房(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部),邮编:410015。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3.资产评估师及已备案的其他评估从业人员一览表
  4.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5.资产评估师2022年信用信息申报表
  6.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登记表
  7.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
  8.不符合年检规定的资产评估师情况统计表
  9.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及党建情况统计表
  10.资产评估机构党员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基本情况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3月1日

相关附件:
湘评协〔2023〕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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