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南平市建阳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22]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8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南平市建阳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 苏地税发[1998] 1998/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粤国税函[2005] 2005/5/27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2/6/2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蚌埠铁路分局多种经营管理分处提取 皖国税函[2000] 2000/2/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汶川地震捐赠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鄂地税发[2008] 2008/5/12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 吉财公告[2019] 2019/12/23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 皖财税法[2024] 2024/12/3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BP广东石油公司 粤地税函[2006] 2006/10/7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税前扣除问题的补充通知 赣国税发[2005] 2005/3/10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 闽财税[2022]15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