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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南平市建阳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22]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12-30
实施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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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南平市建阳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2-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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