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股票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3]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3-3
实施时间: 2023-3-13
失效时间: 2024-9-8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等安排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并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2022年6月2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上证发〔2022〕97号)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证券公司应于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有关规则,并在其网站予以刊登。
  二、证券公司应及时更新《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
  三、对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充分告知有关风险,并要求其签署包含修订后必备条款的委托协议和风险揭示书;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相关修改情况向已签署相应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予以提示说明,并留存告知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修订).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24]123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4-9-9
实施时间:2024-9-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结算业务指南》 2016/10/12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证会[2023]64 2023/3/13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深证会[2016]29 2016/9/30
关于2016年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2016/11/2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2022年 深证会[2022]19 2022/6/24
关于港股通下香港上市公司向境内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备案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6/9/30
关于收取港股通订单路由服务费的通知 中投信[2014]4号 0001/1/1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2022年 上证发[2022]97 2022/6/24
关于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股票调入相关安排的通知 上证发[2018]51 2018/7/14
关于发布2014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中投信[2014]3号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