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2-28
实施时间: 2023-2-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8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现就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个税年度汇缴”)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个税年度汇缴,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不便通过以上途径办理的可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税年度汇缴,但税务机关无法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逐项填写相关信息。
  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全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76号P2层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台收,邮政编码:400023,联系电话:023-67872600。
  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
  为避免他人恶意冒用身份办理申报,需将纸质年度汇算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并报送。
  (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单:
  (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在“下载中心”—“表证单书”进行申报表下载。
  (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可在“办税地图”查阅附近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资料。
  四、填报要求
  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为提高辨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
  五、申报时间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六、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果纳税人对于申报填写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参考相关办税指引,咨询您的扣缴单位、专业人士,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二)相关网站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个人所得税APP可以从官网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浙注税[2009]3号 2009/4/7
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 国家税务总局北 2021/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6/5/1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浙国税所[2009] 2008/2/25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 2024/2/20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佛山市税务代理机构代理企业所得 佛地税发[2003] 2003/4/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 京国税发[2003] 2003/2/2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 深地税告[2008] 2008/1/28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大国税发[1997] 199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