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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务院令第758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2-14
实施时间: 2023-3-31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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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23年2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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