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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13
实施时间: 2023-2-16
失效时间: 2023-9-16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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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7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2月1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相关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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