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执业人员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两师”行业行政处罚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监督[2023]11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1-19
实施时间: 2023-1-19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9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四个专项整治”的要求,持续加强“两师”行业监督管理,北京市财政局针对行业中存在的未履行必要审计或评估程序大量兜售报告、挂名执业等问题,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重拳出击,靶向监管,依法从严惩治“两师”行业严重违法行为,有效净化我市两师行业执业环境。现将2022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法吊销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大量兜售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2家,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金;依法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2人,给予暂停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1年的1人。依法处罚出具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2家,分别给予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金的行政处罚;依法处罚资产评估师4人,分别给予警告、暂停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约谈会计师事务所5家,资产评估机构1家。
  此次处理处罚呈现五个特点:一是对违法情形极其恶劣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从严顶格处罚,没收相应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罚款,采用经济惩戒的手段直击要害,有力震慑行业内的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对配合检查和阻挠检查的行为区别对待,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依法界定处罚量级,做到配合从宽、阻挠从重。三是对妄图通过“一拖了之”和“一躲了事”恶意逃避行政处罚的行为一追到底,绝不放过。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将注册会计师证书或资产评估师证书及个人签名章委托,实际未履行必要审计、评估程序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从严处理。五是做好“行”“刑”衔接,对于调查和处罚中涉及刑事犯罪的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我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执业水平不断提高,执业质量稳步提升,发展规模居全国前列,“两师”行业在提升审计、评估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成为财会监督的重要抓手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但是,个别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也存在执业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近年来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开展业务,不断提升审计、评估执业质量,切实维护行业品牌和形象,继续为我市经济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 沪财采[2015]35 2015/9/16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24/4/1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 渝审发[2022]50 2022/7/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行 京发改规[2016] 2016/2/14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4/3/27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冀市监规[2023] 2023/8/29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0/9/29
关于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2024/6/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处罚文书 沪财法[2008]29 2008/8/15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 京市监发[2021]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