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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市监发[2022]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1-28
实施时间: 2022-1-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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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以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5.0版为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首善标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优质高效的质量技术基础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重点领域,将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助力北京全面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度
  1.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登记机关对企业申请材料采取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推进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推进海淀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改革试点。
  优化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将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事项纳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在“e窗通”平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申请营业执照和免费公章、领用发票、员工参保、银行开户预约等全流程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
  优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简化公证文书材料,允许投资者持仅保留公司注册证明书、公司商业登记证、授权代表人签字字样和公司印章样式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简化版公证文书,办理非自然人投资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优化e窗通平台功能,建立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业务网站跳转引导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开办信息推送和反馈机制。增加“e窗通”平台智能辅助审核功能,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智能匹配、经营范围点选等办理环节,提供场景式服务,引导企业准确填报。
  2.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国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要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核查行动,确保改革事项落地落实。统一区级“证照分离”改革标准,分类制定区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明确适用范围、审批层级和审批部门,统一改革事项办理标准。
  3.推动探索新型市场准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选取符合条件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推行“证照联办”,试点开展“证照联办”和“一业一证”叠加合并改革,实现准入又准营。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方式。落实市场主体除名制度,探索建立歇业备案制度,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5.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在自贸试验区等区域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等数字经济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完善告知承诺审批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机制。开展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试点。
  (二)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群众权益
  6.持续完善本市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本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本市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革,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漏洞,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会同相关部门搭建全市统一的数字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执法、信用系统互联互融,形成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监管闭环,逐步提高智慧监管能力。
  统筹一体化综合监管试点,推动在餐饮、物流、医疗、旅游、养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教育培训、互联网平台等行业领域探索实施“6+4”场景化综合监管。
  7.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优化本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清单,扩大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比例。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探索识别相似抽查计划,合并相同监管对象,促进跨部门联合检查。
  8.推动“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关意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针对不同级别监管对象,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对于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对于风险高、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并依法依规实行惩戒。
  9.保持重点领域监管高压态势。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清单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事项、重点监管对象、规范重点监管程序,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加强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
  加强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涉天然气特种设备、电梯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持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示;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积极应用信用监管方式,强化重点监管领域信息归集、公示,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力度,对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对儿童用品、家电、电子电器等重点领域获证产品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加强互联网广告执法检查,建立治理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发挥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案件移转和协同执法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互联网广告的惩治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和普法宣讲,提升企业自律规范水平。
  10.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规范检查内容、流程和方法,明确常见问题处置方式。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职责边界,完善业务协作、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执法监督等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11.全力做好本市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把涉企收费治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着力点,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和系统力量调度,分阶段、分重点、分领域开展好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12.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探索推出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案件执法效能。深度运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击网络侵权,实现智能化、网络化、便捷化执法。积极开展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推进在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执法、联合培训等方面取得实效。联合开展打击侵犯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三)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13.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探索创新独立公平竞争审查模式,实现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探索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考核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拟适用例外规定等政策措施,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集中论证,确保审查质量和效果。
  14.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将市、区两级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对政策措施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定期开展评估清理。
  15.建立健全跨区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实施方案,通过推进执法信息共享、统一执法标准,开展跨区域执法协助、案件异地受理,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促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6.加大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配套政策,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围绕医药、公用事业、建材、生活消费品、教育培训等领域,加大反垄断监督执法力度。着力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市统一的平台经济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汇聚监管数据、整合监管资源、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以风险模型为核心,拓展和提升对平台企业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风险的监测能力。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提供场景化、案例化指引,引导平台经济领域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方式对具有垄断风险中介机构进行事前监督,对中介机构涉嫌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适时启动反垄断调查。
  (四)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推动产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17.推动建立标准化领先优势。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18.试点实施C免办便捷通道。在“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便捷通道,制定适用于本市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的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进口免C认证产品,免于C免办证书申请和审核,实现“白名单企业”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五)优化涉企服务,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19.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便利化。将企业开办、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信息查询和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企业注销等企业“一件事”纳入首批集成服务事项。广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签章,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中登记注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在商事登记领域推进“全城通办”。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
  20.破除企业跨区域迁移障碍。会同相关部门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21.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可在线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等业务。
  22.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统一领导和重大改革事项的研究调度。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靠前谋划,抓紧研究启动改革工作,完善工作安排,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与其他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着力解决好跨部门协同改革问题,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各区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探索,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注重宣传指导。坚持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利用“两微一端一抖”等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政策图解、科普、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知度。开展对一线人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充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改革发挥实效。
  (三)做好效果评估。持续密切关注改革进展,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情况评估,及时总结进展情况,科学调整目标任务,发现和推广一批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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