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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1-16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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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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