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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缓缴企业、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市监办函市场[2022]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2-11-3
实施时间: 2022-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44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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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按照北京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对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缓缴一个季度,免收滞纳金。现就缓缴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缓缴费用时限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办理缴纳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缓缴一个季度。
  二、缓缴主体范围
  在缓缴费用期限内,需缴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发票开具单位为准)。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将办理材料(见表1)发电子版(扫描或照片均可)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受理邮箱(见表2),经检验机构确认符合条件后,即可缓缴。
  2.现场办理。办理人携办理材料到检验机构办事大厅办理,经检验机构确认符合条件后,即可缓缴。
  注:(1)疫情期间请尽量采用网上办理模式;(2)可以在报检或领取报告时同时办理;(3)此文件印发时,符合条件的已缴款单位也可办理缓缴,之前缴纳的检验检测费按程序退回。
  四、办理材料
  表1 办理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缴特种设备检验费申请表及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1

如现场办理提供盖章原件;如网上办理提供扫描件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

如现场办理查验后退回;如网上办理提供正反面扫描件

  五、办理部门
  办理部门为北京市市、区两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地址、邮箱和电话见表2。
  表2 北京市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场所)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受理邮箱

咨询电话

备注

1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

tuifei@bseic.m.cn

010-57520703

 

2

东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

dcjtjs@scjgj.beijing.gov.cn

010-84064135

 

3

西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9

xctjs29401@163.m

010-83976919

 

4

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朝阳区双龙南里130

bjcytj_yuejian@163.m

010-87024699

 

5

海淀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68

bjhdtjs@163.m

010-62324731

 

6

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212

ftjtjs@scjgj.beijing.gov.cn

010-63866261

 

7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验检测中心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73

sjsjtjs@scjgj.beijing.gov.cn

010-68829965

 

8

通州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150

tzjtjs@scjgj.beijing.gov.cn

010-81589948

 

9

顺义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

syjtjs@scjgj.beijing.gov.cn

010-81494118

 

10

平谷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平谷区文化南街7

pgqtjs@163.m

010-69982247

 

11

密云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11

myjtjs@scjgj.beijing.gov.cn

010-89037202

 

12

怀柔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和平路32

hrtj2584@sina.m

010-89682584

 

13

昌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200

cpshoul@163.m

010-66609658

 

14

延庆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64

yanqingtejian@163.m

010-69175162 010-69181842

 

15

门头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0

mtgjtjs@163.m

010-69828751

 

16

房山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84

fsqtjs@163.m

010-69376185

 

17

大兴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里

dxtjs3094@126.m

010-69243094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即时办理。
  七、办理流程

  八、申请企业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申请企业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3.如企业或工商个体户不需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缓缴,申请人可现场或网上填写《放弃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声明》(附件2),检验机构正常办理缴费手续。
  附件:
  1.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申请表
  2.放弃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声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相关附件:
1.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申请表.docx    
2.放弃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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