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12-27
实施时间: 2022-12-27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四、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五、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六、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2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申报纳税期 国家税务总局甘 2022/12/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部分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 山西省国家税务 2013/1/1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2021/1/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 湘税办发[2019] 2019/1/17
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9] 2020/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14年各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问题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0月份申 2022/10/21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2022/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3年部分节假日申报纳税期限 2013/1/1
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