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耕地占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西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9-7-31
实施时间: 2019-9-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7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2019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现就本省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决定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划分为七类:一类45元/平方米,二类30元/平方米,三类25元/平方米,四类20元/平方米,五类18元/平方米,六类15元/平方米,七类12元/平方米。
  各县(市、区)耕地占用税的具体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所附《山西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执行。
  二、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占用耕地的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 陕政发[2019]17 2019/11/4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耕地占用税纳税主体的批复 琼地税函[2012] 2012/5/24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 2022/5/27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设区 冀财税[2021]36 2022/1/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意见 云政发[2002]36 2002/3/12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定 粤财法[2009]54 2008/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征 京财预[2003]47 2003/3/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 内蒙古自治区人 2014/12/18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环保厅关于《浙江省 2017/7/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 内地税字[2008] 200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