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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新增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首日相关特殊标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2]226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12-2
实施时间: 2022-12-2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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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切实服务市场主体,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对本所上市开放式基金新增特殊标识,即于上市首日在证券简称前冠以“N”。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进行了相应更新,现予发布,并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做好相关业务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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