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CPA考试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我区2023—202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22]2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1-1
实施时间: 2022-1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7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考试机构联合组织实施,考生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按照相关规定需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3—202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收费(含考务费和考试费)标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8科。其中专业阶段考试6科,综合能力测试2科)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0元,其中: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人每科52元,自治区留用每人每科38元。
  二、自治区留用的考试费主要用于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广告宣传、设备购置、机位检查、巡考组织、人员培训等与考试相关的组织管理支出。除前款所述的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费用外,不再向考生收取其他费用。
  三、本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再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1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迟执行《陕西省律师服务 陕价行发[2007] 2007/8/7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班收费标准备案的 琼价审批[2009] 2009/12/30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收费 冀价行费[2010] 2010/5/19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定保密电话月租费等收费 苏财综[2011]68 2011/11/7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颁布《河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业 冀注税协发[201 2011/11/29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服务费收费 闽价服[2011]21 2011/6/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闽价费[2011]47 2011/12/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 闽价费[2011]44 2011/3/1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昆明市养犬管理费 云价收费[2011] 2011/1/17
关于进一步调整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 201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