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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1-18
实施时间: 2022-11-18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1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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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大部署,深化公司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督促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切实承担起“看门人”职责作用,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夯实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zhqb@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债券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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