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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7-28
实施时间: 2022-7-2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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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委员提出《关于打通减税降费政策“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提案》(第1139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准推送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咨询服务智能化升级,拓展政策精准推送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提高平台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和政策推送服务的精准度。一是线上线下全面宣传。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和电子屏等渠道,通过发布公告及政策解读、图解、漫画、短视频、长图、二维码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营造政策宣传良好氛围。二是网格管理重点辅导。依托网格员模式,结合各类企业特点,综合运用普遍宣传、定点提示、上门走访等方式,讲清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重点针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做好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三是实时精准推送政策。面向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税务代理人员等“四类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政策信息,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今年以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向全省各类纳税人推送政策内容20批次,受众纳税人1090万户次;全省征纳互动平台激活纳税人220万户、覆盖率达81.28%,精准推送各类涉税信息8722批次,涉及纳税人5182万户次。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税务、人社等部门持续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专业平台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关于“调整部分优惠税种”
  由于税收政策管理权集中在中央,未经授权,地方无权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全省财税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分析,在地方税权范围内积极研究出台税费支持政策,切实发挥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的关键性作用。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政策落实跟踪机制和效果反馈机制,跟踪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了解政策落地堵点、企业发展痛点和完善政策着力点,找准症结、分析成因并推动解决。如针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开展多次调研,向国家提出了延长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等建议,并获得采纳实施。二是研究制定地方支持政策。结合税种特点和四川经济税源情况,顶格实施国家授权政策,在地方税权范围内积极研究出台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地方减税降费力度。如顶格实施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扣除标准,降低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按50%上限减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等。三是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在财政厅网站分类公布、定期更新现行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清单”,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全面公开。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省税务局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级出台政策,持续抓实抓细工作措施,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加强地方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提高政策精准度,切实助企纾困,推动政策全面精准落地见效。
  三、关于“集中减免一批费用”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为市场主体降费减负,2016年已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在国家授权范围内顶格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并通过工伤保险调剂式省级统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缴费压力。一是实施制度性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2015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平均单位缴费率从22.98%降低至17.07%,降低了5.91个百分点,今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对餐饮、零售、旅游等传统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尽可能减轻其社保缴费负担。二是实行工伤保险调剂式省级统筹。加快推动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政策研究、评估、制定等工作,为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做好准备,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待遇计发等“五统一”,推动惠企政策更大范围落地落实。三是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未达到1.6%,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按应缴费额90%征收;安排残疾人就业30人(含)以下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2020年、2021年共减免残保金33.88亿元。此外,由于省级及以下工会无权减免工会经费,全省各级工会扎实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征全返工作,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人社、残联等部门用好用活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缓解企业尤其是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负担,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四、关于“增强补贴力度效果”
  近年来,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会经费效能,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为稳就业做出更大贡献。一是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效能。在2020年、2021年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将中小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范围由服务业扩大至所有行业企业,最大努力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累计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和技能提升补贴102.7亿元,惠及企业22.91万户。二是扎实开展工会经费返还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征全返工作,指导小微企业用好用活工作经费,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截至2021年底,累计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8.98亿元,惠及企业16309家。此外,由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故不再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量资金情况。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人社、工会等部门按照中央、省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等援企稳岗作用,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现稳定就业。
  五、关于“优化税收征管服务”
  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推动以数治税精准化、征收服务便利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一是持续拓展网上办税。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大数据发展战略,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持续简化办税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成智能语音导航、智能知识库,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理,企业税费事项网办率达95%左右,个人税费事项掌办率超过90%。二是有效精简业务流程。积极推行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和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压减 40%左右;实现退(免)税业务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全省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增值税留抵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全面提升“一网通办”。197个税费服务事项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省本级税费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提高至100%,事项承诺办结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提速55%,5个业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金三”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对接,78个高频应用功能接入国家级、省级政务一体化平台。四是政策执行长效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监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政策标签库,扫描分析疑点信息,进一步推动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全面精准落实落细。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省税务局不断优化涉税服务流程,提升纳税服务效率,密切关注各地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解决好纳税人反映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今后,我厅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精神,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抓实抓细工作措施,强化财税企联系会商,加大政策执行监管,支持政策红利及时直达市场主体,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切实发挥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的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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