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功能,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将根据技术系统准备情况适时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11月11日
上述法规第三十七条因如下原因被修改: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证公告[2023]62号 发文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8-27 实施时间:20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