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0-14
实施时间: 2022-8-26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0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鉴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9〕1188号)已于2022年8月26日失效。为确保法律规定的人防建设义务得到有效落实,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收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在新的收费标准制定公布前,暂按原标准执行,即: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设区市、雄安新区每平方米300元,县(市)每平方米200元;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设区市、雄安新区每平方米1500元,县(市)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均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
  此函自2022年8月26日起执行,待新的收费标准制定公布后,再按新标准执行并对期间缴纳的费用进行退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 鲁发改成本[202 2022/1/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21/1/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防办等部门山西省防空 晋政办发[2021] 2021/10/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税[2018]38 2018/9/27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 藏财税[2020]32 2021/1/1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民防空办 赣财规[2022]5号 2021/12/3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 京财综[2017]74 2017/5/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防办关于调 赣发改收费[201 2019/7/19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 青价费[2015]37 20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