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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遴选省评协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及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评协[2022]19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9-30
实施时间: 2022-9-30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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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会员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专家力量推动整个评估行业质量的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省评协在专业技术委员会下增设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资本市场和金融、企业价值和其他三个专家委员会,并增设信息化建设委员会。调整后的专业技术委员会及增设的信息化建设委员会与惩戒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并列,共同构成协会的5个专业委员会。现就本次调整及新增的两个专业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专业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按照细分领域,各自侧重研究解决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过程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向省财政厅、省评协及有关部门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对有关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技术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包括就本省评估实务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制定相关提示。
  (二)信息化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研究规划和推进全省资产评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制订包括信息化建设方案,评估应用软件开发、应用及推广,评估参数信息库建立与使用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入选的一般条件
  1.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准则,熟练掌握评估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
  2.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10年以上,担任机构质控负责人、首席评估师等以上职务,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机构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3.热爱评估行业,吃苦耐劳,能够配合省评协做好各项工作。
  4.具有相关高级职称的资产评估师优先,党员资产评估师优先。
  5.高校专家学者、主管部门专家、其他专业机构专家、律师等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为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其他参照以上条件。
  (二)入选的专门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委员会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资本市场和金融、企业价值和其他三个专家委员会的资产评估师,需具有上述专业领域评估工作5年以上经历,熟练掌握该专业领域的评估技术,有该专业领域执业经验的工作成果(签署5份以上涉及该领域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咨询报告)或取得在该专业领域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的资产评估师,需具有信息化工作5年以上经历,其所在机构拥有一项以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成果(包括应用软件设计、发表研究论文)或已在信息化建设领域实际发生资金投入。
  3.高校专家学者、主管部门专家、其他专业机构专家、律师等专业人才参照以上条件。
  (三)两个委员会主任候选条件
  候选担任专业(家)委员会主任的,除上述入选条件外,还应具有:
  1.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
  2.有履职意愿和履职时间。
  各专业(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相互之间不兼任。
  三、委员报名和产生方式
  (一)报名采取省评协邀请、资产评估机构推荐两种方式。
  1.符合条件的我省资产评估师由本人填表,经所在机构推荐,向省评协报名。
  2.高校专家学者、主管部门专家、其他专业机构专家、律师等专业人才采取省评协邀请方式报名,由本人填表,并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3.每名资产评估师或专家可申报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设的专家委员会或信息化建设委员会,数量不超过1个。
  已在省评协专业技术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内的委员不进行申报,如需调整专业委员会类别的,请重新申报。省评协将结合实际对所有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的变化情况,对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统一调整。
  (二)省评协对申报的人选审核后在省评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经省评协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在省评协网站进行公布。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两个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工作,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机构内每名资产评估师,精心组织,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师参与申报。
  (二)申报专家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愿意担任专业(家)委员会主任的,应在报名表中注明,不作注明的,视为不愿意;社会兼职、论文、典型案件材料、获奖情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机构或单位公章。
  (三)请资产评估机构于10月17日前将报名人员的报名表、汇总表(附件1、2)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省评协,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pvzp@。
  联系人:洪梦洁 电话:025-83633909
  附件:
  1.省评协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及信息化建设委员会报名表
  2.省评协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及信息化建设委员会汇总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 专业技术委员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报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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