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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清理年检未通过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注协秘字[2022]11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10-24
实施时间: 2022-10-24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31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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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年度评价工作方案》(深注协秘字﹝2022﹞62号)安排,我会将以2022年10月31日(18:00止)数据作为《分级分类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理字[2022]6号)第四项“任职资格检查”评分指标数据来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清理年检未通过注册会计师工作指引
  (1)各会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理信息系统”-“年检模块”-“注册会计师年检查询”查看本所年检情况。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审核状态为“事务所待审核”、“年检未通过”、“暂缓年检通过”、“事务所退回”、“地方注协退回”及“未提交”均为年检未通过。
  (3)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查阅年检未通过名单,于2022年10月24-10月31日自行清理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办理转非、转协会代管、申请执业注销业务。
  (二)业务办理指导
  1.办理转协会代管业务:事务所预约前往协会提交注师离职证明或注册会计师本人于10月31日前登录会员服务中心系统,在“转所业务“中,线上提交办理转协会代管),咨询电话83515415。
  2.办理申请执业注销业务:事务所通知本人手持身份证拍照打印版注明办理业务,并填报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详见附件1)事务所盖公章发至邮箱szzx1@,咨询电话83515440。
  3.办理转非业务:事务所通知本人于10月31日前在会员服务中心系统-转非业务-办理转非申请,咨询电话83515429。
  (三)其他事项
  我会年检未通过名单予以公示(不含至今已注销或转非人员,详见附件2),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清理核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附件:
  1.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年检未通过名单
  深圳市注册会计协会
  2022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1. 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申请表.xlsx    
2. 年检未通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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