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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查处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鲁市监发[2021]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0-7-26
实施时间: 2020-7-2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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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7号)要求,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今年5月至6月,省市场监管局在济南市本级、德州和聊城两市全域、潍坊市高新区开展了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效果。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现将《全面实施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实施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
  工作方案

  为探索涉企高频服务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实现企业从开办到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推动我省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自2021年7月3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企业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理”(以下简称证照“三联办”)改革。
  一、改革目标
  充分发挥全省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体制优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础上,拓展延伸办事链条,细化涉企服务场景和办理流程,合理组合最小颗粒化办理项,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对接、下放权限、集成服务,打造“一门一窗一号一次”审批模式,实现涉企证照“三联办”套餐式集成服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依法行政。遵守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改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便捷高效。坚持高效利企,落实“四减一优”,强化数据赋能,提升服务质效和办事便利度,增强企业获得感。
  逐步推进。坚持高频引领,推进双线集成,成熟一批、运行一批,逐步推开,确保实效。
  自愿选择。尊重企业意愿,自主选择证照“三联办”审批模式;未选择“三联办”的,可按原程序办理。
  鼓励创新。鼓励各地创新区域特色,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改革迭代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功经验。
  三、改革任务
  (一)动态清单管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梳理涉企高频行业许可事项,通过集成组合,合理确定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首批“三联办”服务事项为53项,主要涉及“双全双百”工程的企业准营许可事项(附件1),根据企业需求和区域特色,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动态调整事项清单。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和企业个性化需求,不断丰富完善证照“三联办”模式,提升企业改革获得感。
  (二)集成申请平台。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搭建证照“三联办”集成申请平台,优化再造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和“一业一证”系统,按照“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信息”原则,将相关涉企许可申请信息与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信息简并采集,系统自动及时分类推送,办理结果实时反馈。10月底前,完成证照“三联办”服务清单系统配置和流程开发,试行网上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依托“爱山东”APP、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第三方应用程序实现证照“三联办”,提升企业群众政务事项“掌上办”应用体验。
  (三)再造办理流程。按照“四减一优”要求,整合联办事项申报材料、申请表格、办事指南,形成“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证照“三联办”集成办理流程。在集成申请平台建设完成前,各地要依托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要强化窗口服务,落实“一次告知、全程帮办”,畅通材料分发流转、信息推送传递、过程跟踪督办和结果告知路径;需现场核查的,要统筹组织、部门联合、市县联动,实现检查事项一次办理、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以营业执照为受理条件的,容缺受理,提前审查。
  (四)推动就近可办。按照省政府简政放权、服务下沉要求,通过委托、直接下放或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探索逐级委托下放“三联办”事项,推进证照“三联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通办、就近可办”;依托商事登记“全市通办”,建立涉企证照“三联办”异地申请、属地审核、协同办结的审批新模式。
  (五)健全风险防控。建立办理进度全面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现办理环节、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全程可视可查。发现问题,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及时解决,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证照“三联办”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督导调度,确保改革实效。重点解决改革中的难点、堵点和共性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落实资金、技术和人员保障。
  (二)强化业务协同。要加强与人社、医保、税务、住建、大数据管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应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大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一口清、一次办”。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证照“三联办”的重要意义、改革内容和典型经验,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社会认知、企业认可、群众认同。

相关附件: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查处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市监发〔2021〕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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