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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等五部门关于 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7-1
实施时间: 2019-7-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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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55号)、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等文件关于2019年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压时限、减环节、优服务、惠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企业开办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同、推进信息共享、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切实增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9年12月底前,全省范围内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指工作日,下同)。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制度规范,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工作任务
  (一)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
  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及“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建设“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涉企服务事项归集到“一网通办”,做到“应纳尽纳”,登录一个网站即可实现企业开办全部环节所需事项的在线填报。“一网通办”平台提供银行预约开户服务等功能,供企业自行选择使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入推进企业开办联合审批
  全面梳理涉及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3个环节的相同或相近材料,最大限度精简和整合企业开办提交材料。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自主选择需要申请办理的业务环节,并统一提交申请材料;“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申请材料同步推送给相关业务环节办理部门;相关业务环节办理部门同步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企业提交申请之日起3天内办结相关事项。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办理、限时办结”,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及群众办事感受度和满意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
  (三)简化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1.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建立统一的企业名称数据库和企业名称申报系统,申请人办理登记时既可以选择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交拟登记的企业名称,也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拟登记的企业名称。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予以保留的,在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予以登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 创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上线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系统。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身份验证,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验证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联络员、委托代理人等相关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有效防控通过冒用他人或虚假身份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有效利用实名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技术实现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申请人可以选择不再另行上传身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无需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即可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并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零见面”。(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3. 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和本地政务系统的互认互用,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公章刻制办理环节
  严格落实国务院明令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的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章单位自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一网通办”平台上线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将取得《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选择印章刻制企业,企业办理完成设立登记后,可直接前往印章刻制企业领取公章。指导做好公章刻制企业合理布局,适当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有条件的政务服务大厅可以设置公章刻制企业服务窗口。公章刻制企业应当在1天以内完成公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完成备案。进一步规范公章刻制行业管理,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避免形成隐形垄断。(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五)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在“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通过“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仍然不能满足税务部门对于企业实名身份认证等流程的,由“一网通办”平台统一采集并推送至税务部门,企业办理完成设立登记后,可凭营业执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事宜。深入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进一步简并流程、提速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现场一次办结。企业只进行初次申领发票操作的,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有序推广使用电子发票,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六)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强化“多证合一”改革效果,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和压缩参保单位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等社保业务环节及办理时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专区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优化线下窗口服务,调整设置企业开办专窗,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环节“一窗受理,一窗发放”,企业只需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结。(责任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间,各级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刻制办理时间,各级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有关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推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实施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日益增长的涉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线下服务窗口硬件配置,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足窗口服务人员和资源,避免因为业务不熟、人员流动、人手不足等原因导致服务水平下降,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各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一线人员全面掌握新流程、新方法,注重政策措施出台后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四)加强督导考核。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企业开办便利化的工作指导,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追究不按时限、不按规范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责任。同时,重点关注群众办事感受度,积极收集群众办事反馈的痛点堵点问题,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覆盖面。
  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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