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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 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市监发[2021]37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21-4-25
实施时间: 2021-4-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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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宁东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严厉整治“乱收费”的工作要求,保障惠企政策落地生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竞争〔2021〕13号),现就2021年全区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活力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必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及突出问题,结合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整合执法资源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二、重点治理领域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突出1-2个重点行业查深查透,主要围绕以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中介机构收费。按照区厅《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中查处中介机构“乱收费”的有关要求,重点对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开展检查,联合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调研摸底,着力规范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辅导员”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严厉查处中介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将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运营维护费转嫁企业承担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摸清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底数。重点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以及将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
  (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重点检查机场、铁路等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公示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各种收费项目。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合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商业银行收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要求,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对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大市场综合监管理念,切实落实《2021年全区“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服从统筹安排,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着眼长远,选派年富力强骨干力量参与各项培训和交叉检查,为打造高素质价格执法队伍、构建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多措并举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采取政策宣传、提醒告诫、约谈指导、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多项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书面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注重舆论宣传。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广泛宣传涉企收费相关政策,寓服务于监管,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要强化收费主体的合规意识,激发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的内生动力。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四)强化监管合力。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涉企收费政策随时会商,精准把握。要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发现的涉企政策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1.2021年全区“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全区治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项检查组人员名单
  3.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4.廉洁执法情况反馈表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1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 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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