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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全面推行登记注册“怎么能办”窗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22-4-19
实施时间: 2022-4-1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76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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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省厅决定在全省系统范围内全面推行登记注册“怎么能办”窗口,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不断提升登记注册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把推广“怎么能办”窗口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打通办事“中梗阻”,以诚恳为民的服务态度,为企业和群众指好路,为群众创业提供更多包容空间。通过统一设立登记注册“怎么能办”窗口,及时有效解决好企业群众办事时遇到的“疑难杂症”“不知怎么办”“不知去哪办”的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怎么能办”的含义
  “怎么能办”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企业和群众,不能简单粗暴地说“不行”“不可以”“办不了”“没办法”等;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只说“行”“可以”;确实难以办理的,应当经审批办负责人批准,并为申请人提供合理解释引导的服务;“只设路标,不设路障”,坚决避免让申请人“多次跑”“往返跑”。
  三、全面推行“五办服务”
  (一)对于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大力倡导当场就办。优化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除特别复杂、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的情形外,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应当场办理。
  (二)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积极引导去哪里办。对于不属于本单位业务受理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解释说明,告知办理的部门和路径,必要时帮助联系对接,不得以“我不知道”“不清楚”“与我单位无关”等语言进行推脱。
  (三)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明确告知怎么能办。对于属于本单位业务、但暂不符合受理条件或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一次性讲清楚补充内容和补正方法。属于容缺受理的事项,在申报材料主件齐全、承诺书已签署的情况下,提前进入审查流程,待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予以审批办结。
  (四)对于法律法规不明确的,千方百计努力帮办。对于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的,窗口工作人员不能直接回绝,应第一时间请示窗口负责人。特别复杂的疑难事项,窗口负责人应请示分管领导或会议集体决策后作出回复处理。当场不能答复的,窗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申请人联系方式和申请情况,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应充分论证如何能办,全力帮助申请人办理。
  (五)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正向宣传什么能办。对于触及法律底线、确实不能办理的,应耐心向申请人说明法定依据。积极向申请人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申请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含混其词,敷衍塞责,以“这么规定的”“系统设置的”“总局定的”“省厅定的”“领导说的”等不规范用语答复申请人。
  四、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一)首问负责制。申请人到窗口办理、网上申报或电话咨询登记事项时,接待或处理该事项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该申请事项的政策解答,以及跟踪材料出具、事项流转、业务审核、办结出证等业务办理全过程,确保按时办结。
  (二)快速报批制。对于疑难复杂情况,从窗口一线人员到有关领导,各地应当建立快速研判反应的沟通报批机制,做到尽早研究、尽早答复,提高窗口答复质量和服务效率。窗口出现无法当场答复的新情况新问题后,须立即逐级申报、快速批复,使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服务和支持。
  (三)帮办代办制。对重点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对因年龄、文化水平等原因不会办理事项的申请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协助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找中介机构代办。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强行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必须与申请人面对面办理的,支持各地提供上门服务,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
  五、统筹规范“两个窗口”
  充分考虑线上线下办事特点,统一窗口硬件设施标准、工作岗位设置标准,即日起各级登记注册窗口(含各级政务大厅、市场监管所)均设置“怎么能办”专门窗口。
  (一)线上窗口便捷高效。结合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升级完善e窗通系统功能,采用标准规范、人性化的提示用语。在驳回界面,增加“怎么能办”模块,除展示相关政策外,公布审批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电话。
  (二)线下窗口统一规范。各级“怎么能办”窗口均统一使用工作标识、标牌,公示审批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电话。专窗工作人员要求熟悉掌握登记注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熟练操作 e窗通系统,并保持相对稳定。相关标识由省厅统一制定下发。
  六、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全省各级登记机关要全面加强业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提交材料规范。办理登记业务及受理咨询时,能够快速专业解答申请人有关问题。锤炼文明服务习惯,不断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沟通衔接,力戒官僚主义。上级登记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登记机关的业务指导工作。各级登记机关要强化主体责任,增强使命担当意识,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受理相关业务、答复申请人咨询。不得因业务解释不清、政策把握不准等原因进行推诿扯皮,造成申请人奔波往返、咨询无门。
  (三)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考核。省厅将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定期从e窗通系统抽取登记注册驳回信息,对各地登记注册相关投诉举报、来信来电来访情况进行梳理等,加强对各级登记机关落实情况的调度和指导。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适时予以通报,并纳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考核。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登记注册处朱长娟15943072235) 电话:8527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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