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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停用电子报告中心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注协秘字[2022]10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9-15
实施时间: 2022-9-15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39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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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统一部署要求,我会拟于2022年9月20日0:00停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备案服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系统”停止服务指引
  1.2022年9月20日0:00,“原系统”停止接受审计业务报告备案、修改、作废;仅提供在“原系统”备案审计报告线上防伪查询功能。
  2.2022年9月20日前报备的业务报告仍可通过我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3.“原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83515412。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备案服务指引
  1.“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2.“监管平台”密码重置咨询电话:0755-83938949
  3.“监管平台”业务咨询与电话:010-68553012
  4.“监管平台”技术服务与支持电话:010-68553138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会计师事务所须尽快组织人员对系统进行培训、学习,并按照“监管平台”的有关要求进行业务报告备案。
  2.系统停用后,我会将向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公告。
  3.为保证平稳过渡,9月15日-9月19日期间,会计师事务所自行选择“监管平台”或“原系统”进行报备,也可同时进行报备。深圳市外会计师事务所涉及深圳市客户业务如已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不必再向本协会进行备案。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9月20日前进行一次业务报备信息全面检查和清理工作,确保无遗漏报备业务。
  附: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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