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厅联原[2022]24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8-17
实施时间: 2022-8-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有关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相关附件:
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税局上海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沪财法[2008]9号 2008/4/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型非公路矿用自 苏财税[2008]7号 2008/3/17
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 财税[2014]98号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