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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监[2022]8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7-8
实施时间: 2022-7-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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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检查对象
  2022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由省财政厅和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联合开展,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按照统一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及各自履职、各自负责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
  2022年执业质量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自查,由省评协负责统一布置,督促全省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按照各自职责,由省财政厅负责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行政检查,省评协负责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行业检查,检查对象互不交叉。省评协在行业检查中发现资产评估机构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及时移交省财政厅启动行政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省共抽取54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行政检查4家,行业检查50家(具体名单附后)。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并延伸检查资产评估委托人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包括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方面。具体如下:
  1.资产评估师执业质量及职业道德行为等情况。关注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是否存在挂名或不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关注评估专业人员是否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
  2.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关注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承接了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业务;重点关注单个资产评估师年度内出具200份以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师数量不足5名、承接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并出具报告,近三年来资本无序扩张、法人股占比超过30%等情形。
  3.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关注资产评估机构是否结合自身规模、业务特征、业务领域等因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评估业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关注评估过程中是否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采取了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是否恰当,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自检查通知下达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现场检查。本次检查将成立专门的检查组,由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组成行政检查组,由王会敏、钟成鸣担任项目负责人;省评协成立行业检查组,由洪梦洁担任项目负责人,并聘请部分专业人员参加。具体现场检查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一)查前准备阶段(7月上旬)
  拟定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下达检查通知,确定检查人员,完成对检查人员的查前培训。
  (二)实施检查阶段(7月—9月)
  各检查组根据分工,按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检查手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复核阶段(10月)
  现场检查结束后组织集中审理。审理人员对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依法依规审理,形成审理意见书。
  (四)处理处罚和总结报告阶段(11月)
  各检查组根据审理结果制发处理处罚文书,完成数据整理汇总、材料总结报送、档案整理归集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对检查组的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按时高效完成检查任务。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严格遵守财政监督廉政相关要求,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自觉执行保密和回避工作规定,检查人员如与被检查单位存在影响独立性事项时,应当及时予以回避,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
  (二)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对照检查要求,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做好查前准备,指定专人协助检查工作,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
  (三)其他相关要求
  各设区市财政局要与检查组加强沟通、积极配合,确保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时,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时间。
  重点检查名单(附件)另行通知。
  附件:
  1、2022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行政检查名单
  2、2022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行业检查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7月8日

相关附件:
1、2022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行政检查名单.xlsx    
2、2022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行业检查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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