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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行业协会开展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监督[2022]1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7-4
实施时间: 2022-7-4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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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
  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能职责,培养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财会监督干部队伍,加强对会计活动的监督,强化对相关中介机构监管,深入推进行业治理整顿,净化行业风气。经报厅领导批准,现就四川省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在职人员;四川省范围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讲政治、讲规矩,积极参与财会监督工作。
  (二)业务能力。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专职执业,熟悉财政、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业经验丰富、实战能力强、业务水平精。
  (三)资历资质
  1.中介机构推荐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资产评估师证书或中高级会计师职称3年以上,加入相应协会的执业会员。同时,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近3年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不得参与申报推荐。
  2.行业协会推荐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监管工作。近5年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不得参与申报推荐。
  (四)年龄条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检查、咨询等工作。业务能力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负责组织汇总本行业范围内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申报、推荐工作(注册会计师行业原则上推荐不超过60人,资产评估行业原则上推荐不超过50人)。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财政厅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申报表》,行业协会要对申报材料及推荐人选严格把关、逐一审核、签署意见、汇总排序,并填写《财政厅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汇总表》,于8月5日前连同有关证明材料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纸质版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通过内网协同办公平台发送)。
  (二)审核与公布。财政厅将对申请者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以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基础,结合工作业绩等实际情况对申报人员作出基本评价,报请厅领导批准后,确定最终入库人员,并在行业内进行公布。
  四、人才使用
  一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培训,通过参与专项培训、实战检查等,为入库人员提供更多领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二是按照工作安排,参与财会监督制度政策研究工作,着力发挥入库人员服务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三是根据需要,组织入库人员参加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核)查。
  对行业协会入库人员,根据现实表现、参加上述工作情况联合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适时组织考核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参加检查时间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
  五、人才库管理
  财会监督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和补充。已入库人员更换事务所,但仍在原行业继续进行执业的,由新事务所向相关行业协会报备,行业协会再向省厅报备;已入库人员不再在原行业进行执业的可申请退库,由原所在事务所向相关行业协会报备,行业协会再向省厅报备;已入库人员无故不参加相关任务或表现较差的,将相应作退库处理;已入库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视为自动退库,相关行业协会应掌握情况并及时向省厅报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郑婕妤
  028-86723215  17740207191
  附件:
  1.《财政厅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申报表》
  2.《财政厅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7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财政厅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2:财政厅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推荐汇总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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