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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监便函[2022]1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8-5
实施时间: 2022-8-5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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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2 号)等有关要求,经商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厅决定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2022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一)检查范围
  以2022年事务所出具的鉴证类报告为主,根据需要延伸检查其他年度报告或有关单位。
  (二)重点检查对象
  1.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人员变化较大的。
  2.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业务量增长迅速、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
  3.人员结构异常,或者注册会计师主要靠外部引进的。
  4.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的,受到行政处罚或投诉举报的(含其他部门转交相关线索和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事项)。
  5.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大型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
  6.存在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问题的。
  (三)重点抽查报告
  1.为公众利益实体出具的审计报告。
  2.为频繁或异常变更审计机构及可能涉嫌财务舞弊等高风险客户出具的审计报告。
  3.涉及并购重组或业绩考核压力较大企业的审计报告。
  4.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或对外投融资基金的审计报告。
  5.用于银行融资、发行债券或与专项资金相关的审计报告。
  6.曾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投诉举报等线索表明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以及上一次检查中未被抽查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
  1.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并执行到位。
  2.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全面披露有关事项,质量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3.事务所是否存在兼职、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以及外部人控制事务所的情况;是否存在无社保缴费信息,提供虚假社保信息等问题。
  4.曾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被投诉举报等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5.事务所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
  6.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业务。
  7.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
  请各事务所于8 月19日前将自查材料(附件1、2,含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名为“XX 事务所自查报告”)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35 号财政办公大楼601/603 室,电子邮箱:fjjg@)。
  (二)重点检查阶段
  重点检查事务所名单将于近期在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示,并书面通知被检查事务所。
  (三)总结和处理阶段
  省财政厅及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分别对重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根据检查情况,省财政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分别下达检查结论、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惩戒。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事务所应重视自查工作,对照执业准则进行自查整改,按时提交自查材料。
  (二)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被检查事务所须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组织有关注册会计师等人员积极配合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与检查组沟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及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拒绝、阻挠、逃避检查工作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三)推荐检查人员。请各事务所积极推荐本所优秀的注册会计师参与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于8 月19日前将《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4)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四)加强社会监督。为提高检查工作的成效,共同维护行业执业环境,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社会各界对执业质量有问题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均可及时举报或提供线索(举报邮箱: fjjg@)。对举报人及举报的有关信息将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监督局 0591-87097279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0591-87097002
  附件:
  1.XX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2.2022 年XX 所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统计表
  3.2022年XX所基本信息表
  4.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8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XX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报告(模板).DOC    
附件2.2022年1-6月XX所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统计表.XLS    
附件3.2022年XX所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4.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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