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30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1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位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款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纳税期限。为确保纳税人能够按照税法要求申报解缴税款、税务机关能够依法合规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公告》主要明确本市印花税纳税期限。
  三、应税凭证纳税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我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对纳税人选择按期申报缴纳印花税的实行按季申报方式。为延续上述征管减负措施,结合税法要求,对纳税人为单位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明确按次申报缴纳,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同一税目纳税期限只能选择一种;纳税人为个人的,因申报缴纳频次较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确定计税依据后方可计算应纳税额,因此按年申报缴纳。
  为了便于境外单位、个人或其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规定了其应税凭证印花税可按次申报缴纳。同时考虑到业务发生频次及申报缴纳难度,进一步明确了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 国税外字[1989] 1989/7/1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陕西省地方税务 2017/1/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 哈地税发[2010] 2010/4/1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岳阳市试行印花税征收提成的通知 湘财预字[1993] 1993/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内地税字[2004] 2004/3/1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后购销 沪税地[1993]10 1994/1/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 天津市地方税务 2016/1/1
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1989]国税地字 1989/7/1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税地[1991]81 1991/9/23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