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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7月份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13
实施时间: 2022-7-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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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就2022年7月份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2022年7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7月28日。
  二、在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含自助办税设备)办理实名认证事项的,暂不进行“刷脸”验证。
  三、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只需登录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按规定需提交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只需提供银行账户电子对账单。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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