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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25
实施时间: 2022-5-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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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省本级
  1.湖北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武汉大学韩德培法学基金会
  3.湖北长江文化发展基金会
  武汉市
  4.武汉市江夏区慈善会
  5.武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6.武汉市裕亚公益基金会
  宜昌市
  7.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发展促进会
  8.宜昌市点军区慈善协会
  黄冈市
  9.罗田县慈善会
  恩施州
  10.建始县慈善总会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民政厅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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