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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江苏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一批]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2]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2-5-30
实施时间: 2022-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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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xlsx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5月30日

相关附件:
江苏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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