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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香港投资者计税比例数据报送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2-6-2
实施时间: 2022-6-2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8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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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金管理人:
  为保障ETF纳入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标的工作平稳上线,做好香港投资者计税比例数据报送工作,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北向ETF纳入条件进行评估。如相关ETF产品有纳入北向ETF标的可能,请按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请于6月22日前完成与本公司总部中央数据交换平台的通讯配置及业务测试。测试通过后,基金管理人需向本公司总部提交测试报告,由本公司总部盖章确认(附件1)。
  二是北向ETF标的正式公布后,请标的内基金管理人在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标的所在市场,分别完成向本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的业务申报: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上述测试通过盖章证明文件,并通过邮件报送ETF互联互通(北向)标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数据报备申请表(附件2)、ETF互联互通(北向)标的管理人信息申报表(附件3)。
  三是业务申报结束后,本公司总部将于业务上线首日前完成基金管理人系统接入、配置工作。从业务上线首日起(含首日)每日上午9:00前,基金管理人需要向本公司总部报送跨境基金计税参数G1文件(详见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要求)。
  如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完成上述任何工作,其计税比例数据将无法在业务上线时载入系统。相关后果将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
  最终北向ETF标的纳入情况以香港联交所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本公司总部联系人:
  测试联系人:010-50938506,cdep@;
  技术联系人:010-50938592,bpeng@;
  业务联系人:010-50938750,zgzi@
  本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021-68606437,jhjiang@;
  021-68606435,mmfeng@
  本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0755-21899324,zhangly@;
  0755-21899332,yjzhai@;


  附件1:ETF互联互通业务计税比例数据报送测试报告.docx
  附件2:ETF互联互通(北向)标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数据报备申请表.docx
  附件3:ETF互联互通(北向)标的管理人信息申报表.xlsx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ETF互联互通业务计税比例数据报送测试报告.docx    
附件2:ETF互联互通(北向)标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数据报备申请表.docx    
附件3:ETF互联互通(北向)标的管理人信息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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