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人才培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2]2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5-26
实施时间: 2022-5-2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5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冀战略,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管理能力,能够在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高端会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省各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中青年会计业务骨干,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的高校在岗在职人员,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共选拔50名。
  二、选拔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会计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财务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担任副职以上领导,且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有效期内);
  2、在我省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的在岗在职人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包括在读);
  3、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三)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3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每年两次离岗集中培训;
  (五)近3年内未受到过党纪、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已经结业的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年龄在37周岁以下的,可以申报参加选拔。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
  1、请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确认审核通过。
  2、请登录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高端人才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小程序。
  本次选拔不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
  (二)选拔考试。选拔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理论与实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行政管理知识、财经法规和英语,笔试时间为180分钟。
  面试为15-2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日上午8:30-11:30,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2日下午2:00-5:30。考试地点为石家庄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本人。
  (三)确定培训对象。河北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资料审核情况,经综合评定,确定培养人选名单。在河北省财政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及所在单位。
  四、培养方式
  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实践性和实用性。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交流、现场考察教学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安排有关书目、课题论文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学员在工作岗位期间,实施跟踪培养,帮助学员结合工作实践巩固培训效果,全面提高实践能力。学员要定期向培训管理部门报送学习总结、专业论文、调研报告、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经费保障
  建立财政部门、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人才培养经费机制。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相关支出以及集中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
  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行政事业类)培养周期为3年,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首次集中培训将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具体开学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却雪婷 尚立军
  联系电话:0311-86773312,86773314
  附件: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海省“昆仑英才 高端会计 青财会字[2023] 2023/8/10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选拔培 2024/1/30
重庆市财政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高端会计 渝财会[2023]18 2023/6/12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资产 鲁财会[2016]22 2016/4/19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意见 辽财会[2022]12 2022/6/24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八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 2023/8/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 鲁财会[2019]16 2019/5/28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 2022/8/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第一期 京财会[2021]13 20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