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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就《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5-27
实施时间: 2022-5-27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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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guoji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国际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中国证监会
  2022年5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pdf    
附件2:《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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