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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海关关于印发《天津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海关
发文时间: 2022-5-14
实施时间: 2022-5-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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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部门(单位):
  为扎实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条措施的通知》(署综发〔2022〕45号)文件要求,按照关党委部署,结合我关工作实际,制定《天津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配套制定工作台账(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推动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牢记坚持就是胜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从严从紧、落实落细各项口岸防控措施,坚决守牢国门关口。同时,做好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工作,把落实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条措施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传达落实,在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中体现责任担当。
  二、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工作实效
  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对位、担当作为,对标对表总署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挑战以及天津口岸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根据关区工作任务具体部署,倒排工期,责任到人,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地,持续做好相关政策的跟踪、评估、改进,全力保障关区各项工作举措取得实效。
  三、关注企业感受,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海关为人民”的理念,加强对企业政策宣传和运用指导,主动了解企业合理诉求、实际困难,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改进工作,切实为广大企业减负增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断提升进出口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要加大对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及成效的新闻宣传力度,增强市场信心,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特此通知。
  天津海关
  2022年5月14日

  附件
  天津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

  一、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
  1.实施“缺芯”车辆到岸后技术整改措施、优化进口汽车随车检验单出证流程等措施,应对天津口岸进口汽车短期激增情况,缓解其他口岸进口汽车物流压力;对其他口岸疏港分流进口冻品建立通关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审批、审单、查验等作业。
  2.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改革,实现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在集团内企业之间流转使用,集团内企业间开展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不再向海关提供担保,为企业实现更多的资源共享,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开展加工贸易。
  3.对国家和地方的重点企业开展海关信用培育,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一对一”重点辅导等形式,提升海关信用等级,享受海关更为优惠的通关便利措施,增强国际竞争力。
  4.做好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扩大试点工作,加快京津冀电子信息企业维持产业链运转关键物料的口岸通关速度;采用依企业申请、“一事一议”模式对京津冀地区非试点生产型企业进口高新技术货物开展风险评估,符合条件的,将口岸检查作业要求迁移至目的地实施,提升企业口岸通关速度。
  5.建立京津冀三地海关保通保畅协调应急机制,京津冀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三关互认,共享京津冀三关优惠政策和改革成果;加强京津冀实验室沟通交流,开展实验室检测业务合作。
  6.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环渤海港口群,助力天津港拓展辐射范围和中转功能,发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功能,深化与河北省等相邻海港间互动联动,助力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高质量发展。
  7.推动天津跨境电商新兴业态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创建“平台+产业”新模式,助力生产企业的自有品牌产品借船出海;鼓励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提升线上营销意识,拓宽出口贸易通道。
  8.大力推进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开展,带动产业价值链延长;年内推进医药等领域保税研发在综保区落地,提升企业竞争力。
  9.推动综合保税区区块链技术应用,满足航空维修企业航材、工具紧急出区进行现场支援的高时效需求,叠加保税维修和租赁创新政策,支持航空产业扩链增链。
  二、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
  10.优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船边直提”“抵港直装”工作流程,提升进出口货物港口物流效率。
  11.推动“关港集疏港智慧平台”3.0版上线应用,扩大“车货船三维匹配”“双重运输”等功能应用范围,拓展“关港集疏港智慧平台”在海、空港联动中的有效应用。
  12.设立应急物资绿色通道,确保防疫、能源、民生以及首都保供物资快速通关;扎实落实预约通关等各项服务机制,做好企业通关服务保障;制定应对疫情影响保障业务运行应急预案,确保紧急状态下基础海关通关业务不断不乱;针对天津口岸货物通关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精准施策,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长成效。
  13.深度融合北疆港区智能化无人码头建设,探索打造无人码头内智慧协同作业模式。
  14.推动实施智慧管控改革实践,分步构建“智慧关港”管控模式,推进内外贸同船运输和沿海捎带等业务便利化,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实现海关监管货物和非海关监管货物同步作业。
  三、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
  15.持续深化双边“三智”国际合作,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合作效能。联合市商务局共建国际贸易通关数据服务中新示范平台,探索中新两地企业申报信息“一次录入、双方共享”创新模式,促进贸易通关便利化。
  16.推广应用海铁联运过境货物“港场直通”物流模式,提升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为对蒙过境物资提供通关便利,强化与港口、铁路部门联系配合,及时督促对蒙过境民生物资疏运。
  17.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重点防控“影子商品”、伪报原产地、质量不达标等新增风险,持续加强实际监管和打击走私力度,把好国门,严禁洋垃圾入境。
  四、保障进出境邮路畅通
  18.制定保障预案,有效保障临时邮路邮件快速通关;创新开展进口邮件“船边直提”新模式,减少物流中间环节,压缩进境邮件整体物流时长。
  19.在支持天津国际邮件互换局增开河北、甘肃、青海、宁夏四省区日韩海运进口邮件验关功能基础上,积极协助邮政企业拓展其他省市邮件业务。
  五、完善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道
  20.建立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审批、检查、通关服务绿色通道”,打造标准咨询、“一站式审批”、属地检查、通关保障业务“全链条”联动服务模式,保障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快速通关。
  六、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21.建立享惠受阻处置机制,协调解决RCEP项下出口货物在国外通关问题,指导培育企业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加强RCEP关税政策宣传培训,持续做好通关时效监控工作;做好RCEP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章节主要措施的解读工作,并做好对外宣传。
  22.推进减免税审核确认无纸化模式、快审模式;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免税业务开展“快速审核+ERP联网”专项服务;大力宣传科技创新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策周知度。
  七、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等商品有效供给
  23.对部分进口矿产品、原油实施“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将进口铁矿品质检验、棉花品质检验、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由批批实施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对进口汽车综合运用“提前申报+附条件提离+预约上线检测”改革措施。
  24.进一步压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各隶属海关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查验和“5+2”预约查验;保障供港澳农食产品质量安全;对天津口岸进口冻品实施智能分流作业,提升进口冻品疏港效率。
  25.助力优质种牛资源引进,提升进境种牛通关效率;设置进境冷链水果检疫专用查验点,提升冷链水果通关效率;优化进出境种质资源检疫监管措施,保耕种、稳生产、促发展。
  26.结合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工作,建立关区技术性贸易措施重点帮扶企业库,开展年度技术性贸易措施帮扶企业十大案例评选工作。
  27.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最新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分析与预警,多渠道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宣传和案例分享,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开拓海外市场。
  八、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28.主动对接天津市相关部门,及时关注天津市相关工作动态,提前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准备,支持天津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业务试点开展。
  九、推进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
  29.落实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改革,做好涉及“单一窗口”有关功能技术保障支持,协助做好在天津地区的推广应用、培训宣传及客户服务等工作。
  十、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
  30.密切关注疫情对外贸进出口影响,加强天津口岸和天津市对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份额、重要商品全球贸易规模及流向变化开展专题分析;围绕“中小微、专精特新”企业组织开展海关“外贸保稳提质”专题调研;加强进出口数据解读,为外贸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预期引导;设立社会公众统计服务便民窗口,提供便捷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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